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及咨询;中水回用;水务一体化;市政公用给排水;水环境治理、运营及咨询;生态环境治理运营及咨询;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餐厨油再生利用;污泥减量;环卫一体化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生态保护工程施工;管道工程安装(不含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市政管网检测、维护及运行;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科普教育咨询;检验检测(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不动产租赁;建设安装;苗木、给排水设备及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