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县河、梅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沁水县县河、梅河县城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已由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沁审管审字【****】**号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县政府统筹外,其余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
(1)县河:河道治理长度6.****,河道设防标准**年*遇。堤防加高长2.****,新建钢坝闸1座,现有8座橡胶坝改造为7座液压坝和1座钢坝闸,滩槽整治长6.****,新建亲水公园1座、音乐喷泉0.****、观景平台1座,改造溪流段园路、广场4.***㎡,生态修复种植面积**.6*㎡,河道两侧**.***堤防及9座跨河桥梁亮化。
(2)梅河:河道治理长度3.****,河道设防标准**年*遇。堤防加高长1.***,滩槽整治长3.****,现有4座橡胶坝改造为液压坝,生态修复种植面积8.3*㎡,河道两侧6.***堤防及8座跨河桥梁亮化。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不分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达到合格。
2.5 建设地点:沁水县龙港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执业),且不得担任3项及以上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本投标项目);
3.3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以网页截图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年 9 月 3 日 ** 时**分至****年 9 月 8 日 ** 时**分;
4.2获取方法:通过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免费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时**分;
5.2递交方法: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届时;
5.3递交地址: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4年 ** 月 ** 日**时00分
6.2开标方式:通过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7.1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
8.1通过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8.2接收异议的单位:**************;
8.3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其他公告内容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上发布。
9.2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参与的投标单位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同时在山西新点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进行网上投标。
9.3如需办理**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栏目。
平台客服电话:****-*******(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
备注: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新建西街****号中共沁水县委党校5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龙港镇庙沟供热站(*楼);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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