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原县贺堡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水利部办公厅文件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办河湖〔****〕***号文批准建设,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中卫市海原县。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河道治理**公里,改造水库3座,新建液压坝1座,巡护路硬化**公里,治理支沟**条,新建人行步道****平米,新建人行栈道**处,高边坡治理5公里,绿化****平米。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包括报告、估算、附图等)、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等)、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建设期全过程服务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日历天。
2.6 其他: / ;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和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及设计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5.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4、其他:/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7.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1.5%(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8.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上发布。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银川金凤区上海西路金水湾大酒店*楼
联 系 人:**
电 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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