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全体起立,现在当庭宣判!”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运用“*分式”审理模式,当庭宣判了6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在“*分式”审理模式改革的背景下,做到了及时开庭,当庭宣判,高效庭审,让法律更权威,让司法面对监督更自信、更从容、更坦荡,让公正与效率看得见。
被告益阳市某物业公司与湖南某置业公司以“售后包租”的方式向6位原告出售商品房,承诺在未来*年内以年为单位向各原告支付租金,后两被告未及时支付剩余租金,双方因此成讼。
案件承办法官唐亚菲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积极与案件各方当事人沟通,在了解到本案为系列案件,且仍有大量未起诉的租户的情况下,为了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更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及其助理以庭前会议的方式梳理了案件思路、固定了案件事实、明确了诉争焦点,并在开庭时就该6起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真正把“如我在诉”的理念体现在“*分式”审理模式的各个环节。
法官说法:本次6起系列案件的当庭宣判,*次性解决了6名租户的难题,防止了纠纷的再生,不仅是“*分式”审理模式改革最生动的写照,也是“如我在诉”这*司法理念的实践。人民法院将以“办案最公、流程最少、用时最短、体验最好”为办案目标,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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