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焚烧车间1#、2#、3#线清灰作业项目 ,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2.2招标内容及范围:焚烧车间清灰作业,主要作业为清灰,打焦,设备场地清理,装包打扫。预计每条生产线*年各清理4次,具体以实际为准。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章《项目需求》。
2.3招标控制价(总价最高限价):******元。
2.4工期:单次清灰1#、2#线各3天内完成;3#线5天内完成,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2.5项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长浦。
2.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招*年,合同*年*签。根据年度履约情况,经招标人考核合格的可续约*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本项目能力;
3.3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须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7月2日9:**至***4年7月8日**:**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 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3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提交人民币 *****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4年7月9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 (或电汇) 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次性汇入 (或转入) 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年7月**日9时**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7.2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3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金融硅谷*号楼裙楼(实怡中心**)*楼)进行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见面直播系统(****://****.******.***:****/),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7.5如初次投标,详见(****://****.******.***/****)或致电技术支持:****-********、***********、***********。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郭巨街道长浦村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灵江路***号(仑江大厦)***
联系人:***、张谭舒缨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