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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按照国家卫健委“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标准进行信息化升级改造实施的询价公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年度卫生健康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内容,我院作为试点协作医院,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下发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 行)》内容配合制定全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管理系统技术标准,全程参与电子健康档案标准化工作,并承担相关标准的试点验证任务。试点应用验证工作主要是结合本地区基层信息化相关建设因地制宜开展电子健康档案管理与服务相关应用,通过试点实践对本项目编制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修订完善。我院目前无《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等相关功能模块,请满足相关要求的公司根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 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注明信息系统模块投资预算),于***4年7月1日至7月7日**:**前到*******门诊*楼行风办报名(注:非工作日可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1.报名方式:可到行风办现场提交密封的纸质版资料或将报名相关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注:报名方在发送邮件时,请在邮箱“主题”栏注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公司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名提供资料:
(1)实施方案(加盖报价公司印章,各功能模块实施预算金额及实施总金额、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
(2)提供营业执照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相关材料;
(3)软件开发著作版权或销售相关资质。
以上材料提供不完整则视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登记成立的经营主体,具有“软件开发”经营范围。
(2)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符合本项目需求软件著作权。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情况。(以询价截止日前7天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截图证明)
4.其他说明:本次报价作为我院正式采购时的最高限价参考,付款方式拟按照项目验收后在*年内分期完成支付。
5.报名地址:*******门诊*楼行风办。
6.信息设备科技术咨询电话:****-*******
7.收件邮箱:**********@**.***
8.监督电话:****-*******
附件: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首页基本内容(试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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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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