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泗县刘圩镇和美乡村中心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景茹,徐康,金正义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泗县刘圩镇府东巷与上青大道交叉口西南**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泗县康泰鞋业*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泗县刘圩镇和美乡村中心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桃李文苑8#楼2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元)
评审得分:**.8 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泗县刘圩镇和美乡村中心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泗县刘圩镇和美乡村中心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内容为建设小湾4条断头路长***米,宽3.5米,**厘米厚级配碎石,**厘米厚混凝土面板;老年房污水管网*****长***米,支管网铺设及修复长****米,*****厘米窨井**个;广场污水管网*****长***米,窨井8个。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皖************ |
*、评审专家名单
金正义(组长),徐康,张景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1.6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康泰鞋业*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泗县刘圩镇府东巷与上青大道交叉口西南**米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泗县康泰鞋业*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么天华
电 话:***********、***********
附件信息: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