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张庄寨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张庄寨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萧县交通路西段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 | ***************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新都市华庭西区**号楼****-****室 | 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太原路交口中建智立方*期*号楼*层 | 安徽省铜陵市铜都大道中段****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元) | *******.** | *******.** | *******.** | |||
工期(日历天) | *** | *** |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颍州区****年财政衔接资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标段/保康县河东环山路项目 | 红原县****查查路(查尔玛乡至阿坝县界段)美丽乡村路/南分路至杨店(南农路)工程施工项目 | 国道***线惠农至黄渠桥段改扩建工程(C组)*标段/西乌珠穆沁旗**** 年公路建设项目(第*批)****线翁根嘎查至巴彦胡博嘎查段公路 | |||
项目经理 | 王莹 | 杨乃郡 | 齐云 | |||
| 证书名称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皖************ | 皖************ | 皖************ | |||
综合评估得分 | **.6 | **.4 | **.6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6月**日至****年7月2日 | |||||
招标代理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
| 单位地址 | 萧县凤城新区政务中心B座**楼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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