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工程名称 | 莲花镇雨洪转输工程(*期)(勘察设计) | 招标标段 | 勘察设计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澄清疑问: 招标文件第*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1)中,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和业绩项,“②具有其他主要人员中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加 2 分。”存在歧义。请明确,若是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中存在*个人分别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即每人具备以上不重复的*项证书,是否可以加2分? 答:本加分条款是综合考虑拟派团队人员的证书持有情况,请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本条款要求,提供其他主要人员中持有上述证书的即可加分,不要求同*个人同时具备。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致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4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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