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泾县同心路1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号 |
|
项目名称 |
长*角*体化产业转移泾县合作区项目(*期)-道路工程-河经*路西段、河纬*路东段沿线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6月**日9时00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上海亦境建筑景观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东郡印象2号商业楼(联合体牵头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弄1号楼****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0.**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开金胜;设计项目负责人:朱报国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绿化林业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泾县县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期(黄田景区旅游廊道建设工程―白华至榔桥高速入口段)*** 2、桃花潭旅游度假区创建项目-通景道路提升-溪桃路路域提升及环境整治工程(***)*次 3、醉美泾川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皖南川藏线沿线环境整治项目(***)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中誉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泾县黄村镇黄村街道**号(联合体牵头单位)、清远市新城*号区设计院综合楼(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汪水晶;设计项目负责人:邱学敏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市政路桥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粤高职证字第*************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北村公路及平横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广佛江珠高速大沥段绿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门面房4号(联合体牵头单位)、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石家巷9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元 |
|
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郑胜军;设计项目负责人:李林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园林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国家高速公路网*****天保至猴桥高速公路天保至文山段(文麻段)景观绿化提升工程专项设计服务 2、瑞丽至弄岛高速公路生态保护及绿美专项设计、施工*体化 3、省道***师宗至丘北(曲靖段)高速公路景观绿化项目设计、施工*体化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旭航建设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安徽铂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双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为同*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主要资格条件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年6月**日至****年7月1日 |
其他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览表:评审情况*览表.***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