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
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东路***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号 | |
项目名称 | 广德经开区桃园河(桐汭东路南)公园绿化提升及配套停车设施工程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沈村镇丁店村丁店街道***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分(*******.**元) | |
工期:***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玉兰大道***号双赢大厦****室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角*分(*******.**元) | |
工期:***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第*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安徽省广德县邱村镇白马湖路***号 |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整(*******.**元) | |
工期:***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分 | |
项目负责人:***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皖建安B(****)*******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靖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奥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远畅建设有限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4.1.2(3)③规定和《广德经开区桃园河(桐汭东路南)公园绿化提升及配套停车设施工程初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要求”,暂列金******元不计取税金。以上单位在编制清单时将暂列金******元纳入了税金计算基数。经评审,否决其投标; 2、安徽铎泽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因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4.1.2(3)①规定”,经评审,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4年**月**日-***4年**月**日 |
其他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刘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杨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年内*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览表:评标情况*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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