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松乙河、小尔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松乙河、小尔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已由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审批[****]**号、宁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松乙河、小尔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2.2建设地点: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尔站经营所东侧。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松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小尔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的勘察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等任务,提供各项成果报告。
2.4资金来源:拟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
2.5计划服务期限:服务周期直至项目施工结束;设计周期:合同协议书签订后**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相应审查及实施要求的相关文件,(本服务期限仅为招标阶段使用,实际以招标单位需求为准)。
2.6招标控制价:***.***元。
2.7项目规模: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小尔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修建小尔站河堤防1.****,新建堤防护坡1.****;东京城林业局有限公司松乙河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修建松乙河榆树川林场段堤防全长1.***,新建堤防护坡2.***。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注: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个月(****年**月到****年**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如退休无养老保险证明资料,需提供退休证和与投标单位签订的返聘合同,有特殊情况提供声明文件;
3.3.2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3人;
3.3.3在设计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设计单位增加设计人员,中标设计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设计人员,人员增加但设计酬金不予追加(提供承诺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核查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对以上失信记录进行核查,有失信记录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潜在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4年**月**日17时**分至***4年**月**日17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及操作方法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相关说明及公告。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号)。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标段采用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东京城镇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牡丹江市西安区西*条路***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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