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安*铁路*盘水站站前广场建设项目(新建高铁站站前广场及商业综合体工程)智能化设计服务,项目编号:*****************已于****年5月**日**时**分在*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进行开标会议,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第*中标候选人:贵州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投标报价:******.**元
设计周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及其它有关现行国家标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级注册建筑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投标报价:******.**元
设计周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及其它有关现行国家标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级注册建筑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第*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投标报价:******.**元
设计周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及其它有关现行国家标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级注册建筑师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年6月3日至****年6月6日,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招标代理机构及**********(业主)质疑,也可以向*盘水市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起投诉。
招标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盘水市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贵州省*盘水市钟山区区府北路9号
联系电话:****-*******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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