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年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安防设施提升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砀山县****年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安防设施提升工程监理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砀山县道北东路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经济开发区丁丁包装彩印前附属楼***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第*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 | *******************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兴园社区服务中心环湖东路 *** 号和*花园综合楼 *** 室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 5 号附 5 号建业*栋大楼 2 号楼 4 单元 ** 层 **** 号 | 安徽省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河路 1 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期 | 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 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 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 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1. **** 绿色生态科技长廊项目*标(省道青龙至鲜花岭段改建工程)监理 2. 庐江县 **** 年农村公路大中修、新增里程安保及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监理 3. ****(****)铜冶路铜城连接线监理项目 4. 西淠河大桥至望江寺大桥景观大道项目*标(省道毛岔河至龙井沟至魏大桥段)监理 5. 亳州市谯城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监理 | 1. 省道 *** 沈舞线舞钢段改建工程 2. 鄢陵县老花木园区道路提升改造项目 3. 鄢陵县 ****(**** —北陈家)、****(马坊集—丁桥)公路改建工程 4. **** 宜阳县官庄段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5. 新乡市牧野区****年县乡公路灾毁恢复重建项目 | 1.宿州市 **** 宿城至淮北界改建工程监理 2.**** 年泗县大路口镇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产业路工程监理 3.**** *字至岱山湖段改建工程(丰乐大道至泰石岩棉厂交口处)施工监理 4.天长市高邮湖风光带建设项目堤顶道路(铜龙河口大桥至小关郁庄段)监理 | ||
***理 | ** | 金玉 | 祝凯全 | ||
证书名称 |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 | **********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招标代理费 | ****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 | ||||
单位地址 | 砀山县道北东路****号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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