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乐平市饶河(名口河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乐平市饶河(名口河段)整治工程已由景德镇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景发改审农地字〔****〕***号)、景德镇市水利局(景水建管字〔****〕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名口镇、众埠镇、鸬鹚镇等*个乡镇。
2.2 招标规模:河道综合治理长度约****,新建护岸约**.***,堤防修复约3.***(含穿陈家村穿堤涵管1处),雷公山闸拆除重建,新建雷公山排涝泵站,对沿线水毁挡墙及便民埠头修复约**处。本项目施工招标总金额*********.**元;
2.3 计划工期:***日历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企业开标前连续*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及本企业开标前连续*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企业开标前连续*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质量负责人必须执有质检员证书及本企业开标前*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7)为遏制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负责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提供缴费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标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年**月**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分制”现修改为“采用**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5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3月**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日9时**分,开标地点为: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系统中。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
7.1有关本次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存在以下情况的,*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并按照江西省水利厅规定实行钉钉打卡制度,考勤对象为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负责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7.5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6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7.7承包人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以下承诺:
7.7.1按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7.7.2与聘用的民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7.7.3开通农民工工资专账,按月支付民工工资。将工资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民工,不将民工工资款支付给没有法人资格的个体包工头;
7.7.4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明确工资发放时间和发放数额,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7.7.5做好农民工实名制工作,建立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7.7.6确保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的各类上访事件。
7.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各投标单位参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7.9所有的投标保证金都以转账方式进行缴纳或电子保函,以方便开标现场进行核对。如未打保证金或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此标段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评标全过程由****************进行监督(电话:****-*******)。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沿江南大道****号海珀悦庭3-1号商业楼***室
联 系 人:***
电 话:***********
监督机构:****************
电话:****-*******
****年3月8日
公平竞争审查承诺函.***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营业部
2、户名: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乐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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