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门镇警察培训学校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营维护项目(*次) | ||
品目 |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铜陵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陈兵、郑秀琴、谢萍 | ||
总中标金额 | ¥5.******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铜陵市铜官区华山大道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铜陵市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期**#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天门镇警察培训学校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营维护项目(*次).*** | ||
附件2 | 附件:中小企业材料.*** |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天门镇警察培训学校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营维护项目(*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绿源大市场*期**号楼****、****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5.*******(*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天门镇警察培训学校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营维护项目(*次) | 本项目为天门镇警察培训学校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营维护项目,日处理量约为*****/d。 | 出水水质达到《**** 安徽省地方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级A标准”。 | 3年(1+1+1模式)(以服务合同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 | 出水水质达到《**** 安徽省地方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级A标准”。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兵、郑秀琴、谢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华山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铜陵市天山大道绿源大市场*期**#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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