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的委托,现对江心洲广场门球场修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江心洲广场门球场修缮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
4、项目地点:黄山市屯溪区
5、项目类别:工程类
6、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7、项目标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基本概况介绍:江心洲门球场地面改造,新建围网,以及坐凳维修等项目内容。
8、项目预算:******.**元
9、标段(包别)划分: *个包
*、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详见谈判文件资格性审查表)
2、信誉要求(其中第(2)项需按该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3)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2)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5、供应商资质:具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体育设施采购或施工或维护等内容。
6、供应商需提供*******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投标时需将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谈判文件中)。
7、供应商获得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报告(投标时需将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谈判文件中)。
8、供应商获得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重金属测试报告(投标时需将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谈判文件中)。
备注:以上证书及报告原件扫描件需上传至电子标书中。
*、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即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自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5月**日**:**时。
2、谈判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均可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投标人”登录处进行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为“投标人”后前往新版系统下载谈判文件(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联系**群:*********),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2)请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3)潜在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发售时间结束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谈判保证金
1、金额: **元整。
2、交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3、交纳方式:
(1)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供应商账户汇入以下谈判保证金交纳账户(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供应商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谈判,均需按本次规定的账号交纳):
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屯溪支行
(2)采取谈判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方式。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特别提示:若本项目非首次发布采购公告的,无论供应商是否首次参加本项目谈判,均需重新提交电子投标保函)。
*、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谈判开启时间:****年5月**日**:**时。
2、谈判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评标室。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谈判开启时间。
*、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金溪大厦*楼
联系人:*** 电话:****-*******
*、其它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2、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CA)后(联系方式:****-*******,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楼)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4、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
5、谈判开启后**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标供应商进入交易系统解密(支持远程解密)。
6、疫情防控期间,为有效降低现场投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流程做如下调整:
(1)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2)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如需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的,将由代理机构通过邮件的方式进行书面通知,供应商应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具体格式代理机构将发至谈判响应文件中登记的代理人(被授权人)电子邮箱),且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电子签章(签章步骤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电子签章操作手册);
(3)本项目谈判过程将采用电话方式进行,若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谈判过程从简,由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按评审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具体格式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最后报价表)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且该最后报价表要求电子签章(签章步骤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电子签章操作手册);
(4)未通过评审的供应商及原因、通过评审的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同公布。
****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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