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年铁岭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年铁岭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铁岭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的开原市、铁岭县、银州区。采购需求为在我市建立并运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主要内容包含搭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农药流通追溯信息化系统,以及负责试点县范围内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收集、运输、暂存和处置。
1.平台建设。通过建设铁岭市农药流通信息化追溯系统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信息化系统,将信息流作可视化呈现,实现对项目区域内农药经营单位“进销存”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全周期追溯。促进新旧试点成果融合,布局全市农药流通信息化管理。
该信息化系统需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供监管部门使用的农药流通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管平台、供农药经营门店使用的农药进销存系统、供各村级回收点使用的用于记录回收台账的回收软件。
2.回收主体物资。根据回收需要为各回收点发放回收袋、便于管理追溯的带*维码扎口带等物料。
3.培训:配合铁岭县、开原市和银州区开展系统操作培训会,现场开通系统,面对面指导操作,并根据后期使用情况,开展巡回培训。
4.设置回收机构。在我市铁岭县、开原市和银州区各设置*个县级集中回收站,以便打包整理运输到处置机构。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的贮存标准及其规范的相关要求改造贮存场所,必须具备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消防等措施,并按照塑料包装、 其他包装两类进行集中分类贮存。
将项目区内各农药经营门店、行政村设为回收点,并设定*定的任务指标,根据情况,每月不定期到各回收点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在进行监管同时上报市主管部门。回收站从所有回收点回收农药废弃物时,应详细核对废弃物的重量并做好农药废弃物回收台账。
配合各试点区县设立标准化回收点位,并给出标准化样式模板。
5.转运。整个回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从回收点至回收站、回收站至处置机构等,均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做好台账记录。
6.建立回收奖励机制:在项目完成后,信息化平台需要给出数据分析,对各村级回收点、经营单位回收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量进行排名。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对铁岭县、开原市前25名回收点进行资金奖励(银州区并入铁岭县排名),其中:前5名,2***元/点位;6至15名,1***元/点位;16至25名,5**元/点位,该费用包含在项目金额中,由中标单位代发,并在平台中保存数据3年以上。
6.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后, 对于有再利用价值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再利用。对于无再利用价值的,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年版)》于 **** 年 1 月 1 日施行后,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要求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可以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或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协调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目标为50吨(铁岭县23吨、开原市25吨、银州区2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6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开户行: ******** 账户名称: 辽宁*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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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
关联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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