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人民医院新院区贴息贷款采购采购空氧混合仪、移动式蓝光治疗仪、新生儿黄疸治疗箱设备项目(第*批)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人民医院新院区贴息贷款采购采购空氧混合仪、移动式蓝光治疗仪、新生儿黄疸治疗箱设备项目(第*批)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光彩大市场*区**栋**号
成交金额:******.** 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新生儿黄疸治疗箱 品牌(如有):宁波戴维 规格型号:***-*** 数量:2台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梁立超、刘和凤、陈秀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计**[****]****号文件收费标准的**%执行,低于****元按****元收取,本项目代理费****元整。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蚌埠市禹会区东海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
联系方式:****-********或********或********转分机号****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或********或********转分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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